(原标题: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92元/股,发行数量为252,613,560股,募集资金总额737,631,595.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33,063,553.71元。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限售期36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珠江实业集团持股比例由31.10%增至46.83%,公司总股本增至1,106,074,283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有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持稳定。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审计及验资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