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质押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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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0.07(2)條附註(3)發出公告。本公司於2025年10月17日獲悉,控股股東深圳明德控股發展有限公司(「明德控股」)於2025年10月16日分別以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合稱「質權人」)為受惠人,合共質押其持有的42,000,000股本公司A股股份,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0.83%,作為其真誠商業貸款的擔保。質權人為本公司之獨立第三方,並非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截至本公告日期,明德控股共質押其持有的904,592,980股本公司A股股份,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17.95%。明德控股所持本公司股份無凍結情況,資信狀況良好,具備相應償還能力,質押股份不存在平倉或被強制過戶的風險,質押風險可控。若質押股份出現平倉風險,明德控股將及時通知公司並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董事會命
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公司秘書
甘玲
中國深圳,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