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益。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同时监督实施情况。证券部为对接部门,负责前期准备和资料提供。会议不定期召开,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结果须书面提交董事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