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0月))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选举董事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即为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选举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投票权不得交叉使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需提交个人资料并作出承诺。选举时按得票数决定当选,每位当选董事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组织后续选举。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