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管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生效后公司两日内披露;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新任就职。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公开承诺,并配合后续核查。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一年内有效,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离职后半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