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公司设立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日常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内幕信息知情人须严格保密,防止内幕交易。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