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生产性支出,包括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及运营等。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3年,品种二基础期限5年,均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有权在每个周期末选择续期或到期兑付。发行人可递延支付利息,不设递延次数限制,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如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或减少注册资本)。债券清偿顺序劣后于普通债务。
根据会计准则,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会计准则变更导致债券不能继续计入权益,或因税收政策变化增加税负,发行人有权赎回债券,并需提前20个交易日公告。
本期债券无担保,不设回售条款。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口径净利润分别为-100.85亿元、90.82亿元、141.10亿元和123.07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25.20亿元、454.97亿元、505.30亿元和307.48亿元。
本期债券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存管。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和中银国际证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