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辞鉴(湛江)律师事务所就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4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主持及议程符合规定。出席股东共436人,代表股份263,708,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750%。其中中小股东433人,代表股份10,138,854股,占比0.898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61,404,94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4%;反对1,998,902股,占0.7580%;弃权304,800股,占0.1156%。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35,152股,占77.2785%;反对1,998,902股,占19.7153%;弃权304,800股,占3.0063%。表决通过该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