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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 《公司章程》(2025年9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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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9月))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1,918.8098万元,住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交所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10万股。经营范围包括DC-DC模块电源、能源转换设备设计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一次,优先采取现金分红,当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可发行股份、回购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员工持股计划等。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须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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