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8人,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同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部分制度仅作非实质性修订。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等四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将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前述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