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利害关系,且每年需自查独立性。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可连任。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和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涉及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须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