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徐晖、温松英、汪衡慧、梅学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163,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9.60%。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