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需提交个人详细资料并承诺真实完整。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当选董事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选举时董事会应提供选票说明,确保股东知情。股东可亲自或委托投票,支持网络投票。本细则适用于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