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豪汇鸿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3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无股东出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共26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36,477,191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三项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同意比例均超过99%。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