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募集资金指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须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应按承诺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投向。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手续,涉及变更用途、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等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超募资金优先用于募投项目、在建项目、归还贷款等。公司应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应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并披露核查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