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高级管理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管选择标准、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提出建议,可委托猎头公司协助。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