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10B条,披露在上交所网站刊发的四项修订制度文件。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明确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并兼顾可持续发展。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内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并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9月修订)》规定公司不得为股东或其关联人提供融资或担保,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重大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规范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平、公允,防止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关联交易须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并按上市地规则进行披露。与关联自然人或法人发生的重大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金额较大时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权利义务及履职保障,要求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