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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制药: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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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于2025年9月发布。提名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提名或任免建议。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物色董事人选、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制定多元化政策、提出继任计划建议等。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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