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多次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等职权。股东会分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须在规定期限内召开。会议召集程序由董事会负责,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股东可通过多种方式参会并表决。提案需属职权范围,临时提案须提前提交。表决遵循普通决议过半数、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原则。涉及关联交易、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须特别审议。公司应保证会议合法有效,决议应及时公告,并接受律师法律意见。规则还明确了会议记录、信息披露及监管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