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051万元,用于轴承套圈智能智造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锻件产能提升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原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不再作为募投项目,改由自有资金投资。项目一和项目三已取得立项、环评及能评批复,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延期已按规定披露。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