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9月))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488785亿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1号。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的批发与零售、广告设计制作、实业投资、物业管理等。公司股份总数为1,044,887,850股,均为普通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公司设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公司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实行内部审计,并对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