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98,287.69万元,已用于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研发中心、营销网络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因支付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等存在操作困难,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至公告日,已完成置换1,543.28万元。公司拟继续以不超过2,000万元自有资金先行支付“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人员薪酬,并在6个月内完成置换。该操作符合相关法规,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此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