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已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激励对象共17人,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后续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等程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激励计划旨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促进股东、公司与员工利益统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