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信息管理。制度适用于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及重大事项等。外部信息使用人指依法需公司报送信息的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及相关人员。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对于无法律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依法报送时,须将接收方登记为内幕知情人,并书面提醒其保密义务。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不得在文件中使用未披露信息。若因泄密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与《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