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8,132.39万元,用于超高清显示Mini/Micro LED及显示模组产品生产建设、光电传感及智能健康器件产业化建设、智慧家居显示及Mini背光模组建设、智能车载器件及应用建设、国星光电研发实验室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佛山照明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佛山照明拟认购11,600.00万元。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控股股东为佛山照明,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影响发行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