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2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为508,000.00万元,其中468,0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支付,发行价格为3.81元/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0,00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本次交易已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查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