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2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7,186,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53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等九项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3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