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芯中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存在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并于会议前5日披露公示及核查意见。《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内容及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