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原因离职的情形,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信息。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人员须在10个工作日内移交工作资料,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承担保密义务至信息公开,忠实义务持续2年。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需遵守减持限制。公司可对违规离职人员追究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