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制定薪酬方案、审查履职情况、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说明理由并披露。薪酬计划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采取通讯表决。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