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成员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相关事项须保密。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