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松建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拟定中长期激励计划,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委员利害关系时应回避。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委员会决策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