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分红管理制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分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分红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可结合股票股利。分配前须弥补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后可不再提取。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前分配利润。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有重大支出的不低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的不低于20%。董事会应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决策过程需记录存档。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是否符合章程、决策机制是否完备、未分红原因及资金用途等。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应扣减其现金红利。本制度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