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须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的重大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重大信息包括财务业绩、并购重组、重大合同、诉讼仲裁、关联交易等。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年报、半年报、季报)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组织与协调,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首要责任人。公司须在指定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提前在其他渠道披露。内幕信息在披露前须保密,严禁内幕交易。制度同时明确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情形、文件存档管理及违规责任追究机制。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