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9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668.3929万元,营业期限50年,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经营范围包括竹材采运、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对外担保等职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内容。公司可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等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本章程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