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账户中1,127,000股不参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故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257,142,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77,142,660.00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进行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以2025年9月1日收盘价15.03元/股为基准,实际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4.7300元/股,虚拟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4.7313元/股,差异影响为0.0088%,低于1%。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