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参会,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