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与公司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享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职权,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行使部分职权。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提供履职所需的信息、资料及经费支持,确保独立董事知情权和履职便利。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