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其职责包括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信息披露、保管文件记录、协调投资者关系、确保公司合规运作等。董事会秘书须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得存在任职禁止情形。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管可兼任,但独立董事、会计师、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履职,不得越权或谋取私利,离任时需进行审查并移交资料。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