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应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建立募集资金专用台账。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公告。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承诺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公司应每半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应每半年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