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兴中科技100%股份和五新重工100%股权,交易对价分别为182,729.47万元和82,301.97万元,合计265,031.44万元。交易对方为王薪程、郑怀臣等158名兴中科技股东及五新投资、长沙凯诚等14名五新重工股东。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86%对价,现金支付14%。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0亿元,用于支付交易对价。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业绩承诺期内(2024-2027年),兴中科技承诺净利润总额93,483.51万元,五新重工承诺35,551.49万元,完成承诺80%即视为达标。超额业绩奖励不超过交易作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