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为兴中科技158名股东及五新重工14名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股权代持已解除,不存在权属争议。本次交易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尚需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补充法律意见书对业绩承诺、标的公司合规性等问题进行了回复,并更新了标的资产情况。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