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章程等职权。公司召开股东会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有明确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回避或单独计票。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