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需具备可执行性。特定情形下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等。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条件的可豁免部分规定。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利害关系董事应回避表决。财务部负责担保申请受理与风险评估,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担保事项。违规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