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召集需遵守法定程序,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提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临时提案需提前10日提交。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方式包括现场与网络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