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网络投票行为,保障股东表决权。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两种方式。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当日交易时段或9:15-15:00通过相应平台投票。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表决权以名下全部账户持股总数计算,投票以首次结果为准。采用累积投票制时,选举票数按持股数与应选人数确定。证券公司、证金公司、QFII、香港结算公司等名义持有人需征集实际持有人意见并按规定投票。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信息公司提供投票数据统计及查询服务,公司需及时披露决议公告,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