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8月28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4,630,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696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均获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