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制度并确保实施。募集资金应按承诺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等均需履行相应程序并披露。公司应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每年出具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