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召集,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会议通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4日,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潘贵豪先生获同意票405,384,858票,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2886%,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61.9275%;张然女士获同意票405,338,540票,占比99.2772%,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61.3204%。两人均当选为非独立董事。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