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山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南京江山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股东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340人,代表股份185,705,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220%。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两项议案同意比例分别为99.9695%和99.9631%,反对及弃权比例均低于0.03%。中小投资者对利润分配议案同意占比99.9071%。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